2015年起各省市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正式步入0元结婚时代
分类: 新娘课堂 来源:转载 2015-01-23发布

    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将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结婚证工本费……2015年,这些钱你统统不用交了!这些利好消息收藏、告诉你的家人朋友,办事儿的时候别被忽悠了……

 

1、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不用再交了

2014年12月10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2、银行卡账户免年费需到柜台办理

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银行客户(不含信用卡)可申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账户管理费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然而时隔多月,还有大部分市民并不了解这一好消息。近期还有市民收到短信提醒账户被扣了3元管理费。

但值得注意的是,想申请银行卡账户免年费需到柜台办理。同时,市民如果已经在某银行签约开立代发工资账户、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则就不能再在该银行申请办理免费账户了。

 

3、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等收费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于去年10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4、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政策红利带来了小微企业的春天。

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人民网报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4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等不合理收费。

 

 

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2项)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5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征地管理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商务部门

4.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

5.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

2.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3.采矿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企业注册登记费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6.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7.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2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登记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6.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农业部门

7.国内植物检疫费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9.新兽药审批费

10.《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11.《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12.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3.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14.拖拉机行驶证费

15.拖拉机登记证费

16.拖拉机驾驶证费

17.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8.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1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20.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2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2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2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2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2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2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27.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28.计量授权考核费

环保部门

29.环境监测服务费

新闻出版部门

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林业部门

31.森林植物检疫费

32.林权勘测费

33.林权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4.已生产药品登记费

35.药品行政保护费

36.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37.中药品种保护费

38.新药审批费

39.新药开发评审费

旅游部门

40.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

4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42.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整理自网络,具体参见各地政府部门文件。